計畫成果
擘劃智慧城市理想願景,期待藉由資通訊科技解決城市欲解決痛點
- 發布日期:113-10-24
- 更新日期:115-04-08
- 發布單位:婦女福利及托育科
- 類 別:推動成果
新竹市到宅坐月子媒合服務平台
計畫目的:
新竹市兒少人口為全國最高,109-111年間本市出生率雖仍明列前茅,惟數值確實逐年下降。為創造更為友善之生育及照顧環境,爰規劃建置月嫂媒合服務平台及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,期提供本市產婦貼心照顧服務,以提升市民生育意願。透過專業人員的培訓、建置媒合平台及讓專業人員到府協助照顧新生兒,提供產婦照顧、月子餐烹煮及簡易家事清潔等服務,進而達成適宜生養之友善環境。
服務對象:(自115年1月1日起)
(一)一般產婦:實際居住本市之產婦、或與本市民完成結婚登記,並實際居住本市已入境居留、定居或停留之新住民產婦。
(二)弱勢產婦: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、或與本市民完成結婚登記,並實際居住本市已入境居留、定居或停留之新住民產婦,並應符合下列之一
坐月子專業服務人員工作服務項目內容:
(一)新生兒照顧:提供育兒指導(限本胎新生兒),協助餵奶、洗澡、 口腔清潔、臍帶照顧等。
(二)產婦照顧:協助母乳哺餵、乳房照顧、諮詢和陪伴服務(食材、耗材與設備應由產家自備)等。
(二)月子餐製作:產婦月子餐製作,含三餐、點心、茶飲烹煮等。
(三)家務協助:簡易家事整理,產婦及新生兒衣物清洗等。
收費規定及補助條件:
(一) 一般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及費用規定:
執行成果:
(一)113年9月10日啟用新竹市到宅坐月子媒合服務平台。
(二)114年平台累計推廣及諮詢6,250人次、受理登記70案次。並有73名完訓合格之到宅坐月子服務人員,其中64名服務人員加入媒合平台提供服務。
(三)115年截至3月累計推廣及諮詢1,617人次、受理登記48案次。
新竹市兒少人口為全國最高,109-111年間本市出生率雖仍明列前茅,惟數值確實逐年下降。為創造更為友善之生育及照顧環境,爰規劃建置月嫂媒合服務平台及到宅坐月子服務計畫,期提供本市產婦貼心照顧服務,以提升市民生育意願。透過專業人員的培訓、建置媒合平台及讓專業人員到府協助照顧新生兒,提供產婦照顧、月子餐烹煮及簡易家事清潔等服務,進而達成適宜生養之友善環境。
服務對象:(自115年1月1日起)
(一)一般產婦:實際居住本市之產婦、或與本市民完成結婚登記,並實際居住本市已入境居留、定居或停留之新住民產婦。
(二)弱勢產婦: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、或與本市民完成結婚登記,並實際居住本市已入境居留、定居或停留之新住民產婦,並應符合下列之一
- 列冊低收入戶者。
- 列冊中低收入戶者。
- 產婦或其配偶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-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。
- 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家庭(產婦應為兒童或少年之監護人)。
- 設籍前新住民為社會救助補助核定資格者。
- 其他經委託單位社工訪視評估有實際需求並經專案奉准者 (如:不利處境、脆弱家庭、未預期懷孕青少女等)。
坐月子專業服務人員工作服務項目內容:
(一)新生兒照顧:提供育兒指導(限本胎新生兒),協助餵奶、洗澡、 口腔清潔、臍帶照顧等。
(二)產婦照顧:協助母乳哺餵、乳房照顧、諮詢和陪伴服務(食材、耗材與設備應由產家自備)等。
(二)月子餐製作:產婦月子餐製作,含三餐、點心、茶飲烹煮等。
(三)家務協助:簡易家事整理,產婦及新生兒衣物清洗等。
收費規定及補助條件:
(一) 一般到宅坐月子服務時數及費用規定:
- 依璩產家所需時數提供服務,每小時收費新台幣300元,由產家自付。
- 自115年1月1日起接受本市到宅服務或向本府媒合平台提出申請者,每戶最高可享40小時(每日最高4小時)免費到宅坐月子服務。
- 提供符合本計畫之弱勢產婦120小時免費到宅坐月子服務,以每小時補助350元。
- 服務每日最少4小時,最高8小時為限。
- 應於產婦分娩日2個月內(以工作日計算)使用完畢,未於期限內外用完畢不得要求折抵現金補助。
執行成果:
(一)113年9月10日啟用新竹市到宅坐月子媒合服務平台。
(二)114年平台累計推廣及諮詢6,250人次、受理登記70案次。並有73名完訓合格之到宅坐月子服務人員,其中64名服務人員加入媒合平台提供服務。
(三)115年截至3月累計推廣及諮詢1,617人次、受理登記48案次。
- 聯絡人: 胡世瑀
- 電子信箱: 02911@ems.hccg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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